中国式现代化将深刻影响世界******
【中共二十大的世界意义】
作者:章玉贵(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在稳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既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也离不开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创造中国式现代化良好的国际环境。而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最重要的投资来源国与消费市场之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必然会对区域国家乃至全球产生巨大的溢出效应。这种溢出效应,既有来自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红利的对外释放,也将对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与实现路径提供范式意义上的经验参照。而就加强国际发展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意义来看,中国式现代化的持续推进与深入发展,必将加快推动构建团结、平等、均衡、普惠的高质量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推动各国共创普惠平衡、协调包容、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全球发展新时代。
为全球现代化进程提供新范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现代化分为两个大阶段:第一阶段是资本主义现代化阶段,第二阶段则是共产主义现代化阶段(含社会主义过渡阶段),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与总趋势,指明了人类社会实现现代化的科学道路与实现路径。
在人类现代化发展历史上,英国开启了由资产阶级领导的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英国的工业革命在全球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马克思曾科学分析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性,指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在21世纪20年代的今天,全球公认的已完成工业化并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均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但是,以美国为首的七国集团(G7),不仅长期主导着人类现代化进程,而且形成了以资本为中心的“西方式现代化”道路,本质上是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以及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其结果,不仅造成了资本主义本身无法解决的财富分配不平等和贫富差距扩大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还将本国的现代化尤其是资本扩张建立在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资源掠夺和剥削的基础上,更是当今世界不平等分工和南北差距扩大的最主要根源。法国学者托马斯·皮凯蒂在其撰写的《21世纪资本论》一书中用翔实的数据证明,美西方国家的不平等程度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并预言资本主义财富不平等现象还将继续恶化下去。而美西方主导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尽管肩负着减少贫困、增进共同繁荣、促进全球货币合作,以及确保金融稳定与可持续增长等使命,但无论是世界银行还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本质上都服务于美西方的根本利益,其成立70余年来在消除贫困和促进全球共同发展方面的实际贡献与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期望存在着巨大差距。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改革与发展为全球现代化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研究样本和超大型验证支撑,关于这方面的深入研究与不懈探索,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理论体系准备了基础性条件。从历史的发展逻辑来看,中国在基本实现现代化进而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整套能够解释自身发展与制度变迁的成熟现代化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凝聚全党、全国人民、海外华人以及国际有识人士的发展智慧,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并付诸实践,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从各国现代化的内涵特征与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来看,现代化意味着一国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以及个人生活等领域的全面进步与科学发展,而现代化的动力与支撑条件离不开技术进步、制度完善尤其是治理水平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对中国而言,要在超过14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推进实现现代化,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更是一个重大实践课题。这意味着中国必须超越美西方国家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适配于中国人民的社会主义福利经济学,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掌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主导权;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开放,深耕生产力发展与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高水平推进为世界提供范式借鉴并形成良性互动。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提高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体系建设过程中,成功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并因此形成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核心思想的新发展理念。
将推动全球迈向繁荣共生之路
中国在稳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而且对地区乃至全球产生了越来越大的溢出效应。
一方面,根据世界银行2022年10月发布的相关报告,2013年到2021年中国年均经济增长率为6.6%,这一数字大大高于2.6%的同期世界平均增速,也高于3.7%的发展中经济体平均增速。2013年到2021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38.6%,而七国集团同期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总和只有25.7%,这说明中国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量。另一方面,中国已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202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788.2亿美元,连续十年位列全球前三。2021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79万亿美元,连续五年排名全球前三。此外,中国已同15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100多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积极响应和支持全球发展倡议。2013年至2021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11万亿美元,中国对沿线国家累计直接投资达1613亿美元。2013年至2021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累计约1.08万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286亿美元,涵盖交通、电力等多个领域。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发起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将使沿线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通过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构建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投融资政策框架,加入双边或多边经济贸易协定,全方位推动了与亚洲和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金融、技术合作与人文交流;特别是通过牵头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设立丝路基金等开发性金融机构,不仅契合了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投资需求,进而找到了政府与市场、商业融资与开发性融资的有机结合点;而且带动了新一轮产业与技术的匹配性转移,将中国的发展优势、现代化能力与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需求紧密结合,从而奠定了“一带一路”成为广受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认可的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初步形成了中国携手周边与世界各国共同打造繁荣共生的现代化新局面。可以说,这是工业化以来,发达国家之外的经济力量首次作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者承担起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推进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任。这一进程将随着中国先后完成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断释放新的更大发展红利,加快推动各国共创普惠平衡、协调包容、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全球发展新时代。届时,我国国家实力与国际影响力将有更大提高,不仅将成为21世纪世界现代化进程的积极主导力量,也将基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全球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12版)
【观点】构筑顶层设计 开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新格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前期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管理办法》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了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制度机制,搭建起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细化明确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为工信领域企业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提供了明确指引,标志着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一、夯实数据安全根基,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基本遵循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核心战略资源,数据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发展驱动效应日益突出,攸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党和国家敏锐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红利,同时,高度重视、不断推进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重点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制度先行。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作为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一环。《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重大数据安全立法加速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安全行政监管的上位法依据和职责边界,对各行业、各领域承接落实也提出了新要求。
工信领域是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和产业数字化的主阵地。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社会千行百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汇聚海量用户数据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工业数字化转型催生海量工业数据资源,且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导致数据安全风险与威胁点增多,数据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复杂,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亟待强化。加速完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石,是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工信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必担之责。
二、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的规则指引
《管理办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与规范并举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规则体系,一方面,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要求,划定工信领域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基线,同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着力提升工信领域数字信任,为我国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管理体制,建立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衔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结合工信领域既成的监管体制,构建了“部-地方-企业”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在部层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总体统筹与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本地区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活动和安全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在企业层面,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承担本单位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这种条块结合的监管组织架构既贯彻了《数据安全法》对于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也充分考虑了工信领域管理的共性需求与实践差异。
(二)细化分类分级,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机制
《管理办法》承接细化《数据安全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以预防、控制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为核心,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机制。一是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参考因素及数据分级识别依据,建立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机制,为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提供实操指引。二是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及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机制,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监测、汇聚、分析、通报,加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的事前感知。三是明确应急处置机制流程,制定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部省两级数据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获取数据安全违法信息。五是建立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制度,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产品、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重点保护
《管理办法》对标《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细化工信领域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环节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权限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要求结合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特点设置针对性保护措施,有效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三是以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数据划分为主线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工作体系建设、内部登记审批、关键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等管理及技术措施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引入多利益相关方,构建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生态
数据安全保护涉及主体多元、场景复杂、环节众多,构建良好的数据安全治理生态需要开展多方协同。《管理办法》引入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安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数据安全治理。一是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支持数据安全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创新,结合行业数据安全需求培育、发展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提升数据安全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组织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工作,增强标准制定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通过标准促进数据应用规范化,提升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三是发挥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数据安全能力,鼓励协同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汇聚多方力量应对数据安全风险。四是发挥评估机构专业能力,辅助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出境评估等活动,助力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三、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在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国家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亟需落地的大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开创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其落地,有效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治理能力,重点提出以下几方面思考:
(一)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
《管理办法》发布是引导工信领域深入贯彻领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快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好契机。做好宣贯培训,采取部级示范培训和地方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分层次、有深度地设计行业数据安全宣贯培训内容,对《数据安全法》《管理办法》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统一理解认识,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推动管理制度要求有效落实与执行,打响“发令枪”。同时,数据处理者要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明确关键、重点岗位培训方案,确保数据安全从业人员全覆盖,及时评定培训效果,做好“冲锋者”。
(二)做好重要数据识别备案,有效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础
重要数据保护已成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管理办法》的推进实施,还需要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工业、电信行业领域自身特点和实践需求,配套制定重要数据识别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备案审核及上报流程机制,为工信领域企业深化落实数据安全基线要求进一步提供细化规则。数据处理者也需要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数据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梳理数据资源,扎实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动态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
(三)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切实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有效发现、抵御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突出风险,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发力点和核心战力。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工作部署,推进全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态势感知能力,将成为下一步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数据处理者应围绕数据安全保护需求,配合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排查,及时防范行业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做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不断提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要主动参与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按照“及时、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报送掌握的风险信息。
(四)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多措并举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坚持监督管理与正向引导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提升自身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行业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约谈等措施敦促企业责任落实的同时,可以综合运用行业自律、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推进企业标准贯标达标工作,指引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数据处理者要充分发挥能动性,自动对标管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自觉提升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等全环节安全保护水平。在业务系统上线、运营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数据有效利用与安全保护平衡能力。
(作者:中国信通院院长 余晓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