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监督事项,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监督;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通过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形成监督闭环,强化监督结果应用。
(新春走基层)广西灌阳瑶乡生态鲟鱼“游”进东南亚******图为工人正在捕捞鲟鱼。 唐梦宪 摄图为工人正在捕捞鲟鱼。 唐梦宪 摄图为鲟鱼养殖基地。 杨宗盛 摄 2月3日,中国农历正月十三,在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文市镇瑶上村岩头坝屯鲟鱼养殖基地,工人正在捕捞鲟鱼,准备将鲜活的生态冷水鱼出口到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目前,灌阳县已建成岩头坝等3个鲟鱼养殖基地,年产鲟鱼50余万公斤,产值2500多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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