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上海强化重点人群监测 提高就医效率防重症******
央视网消息:在上海,强化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加强用药和健康指导,提高就医效率,应对就诊高峰。
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最近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与辖区内的老人、孕产妇、肿瘤放化疗患者等重点人群的联系,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
通过电话、视频等多种形式增加健康监测频次,社区掌握了大部分重点人群的健康信息。而对一些需要药品或者现场探视的独居老人,社区工作人员还会上门走访。在江宁路街道,根据电话联系和走访探视,以及家庭医生反馈的信息,每天都会形成一份“居民区每日一报”表格。
目前,上海在社区医疗机构设发热诊室2594间。为了提升社区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12月29日以来,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增吸氧位1711个、输液位2562个、病床665张等。各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结对合作,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共同拿出救治方案,并对重症患者及时转轸。
当下,上海正在推进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类分级诊疗,以区域医联体网格化建设为基础,每个服务网格基本由一家市级综合、一家区级综合和数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建立三级对口联动机制,畅通双向转诊,通过在基层首诊、有序转诊,为危重症患者让出“生命通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