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各种大呼隆的论坛等活动进行清理整顿******
中新网成都1月11日电 (记者 王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上午在成都开幕,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四川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报告指出,要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持行胜于言,讲真话、讲实话、讲短话、讲对群众有用的话,不看唱功看做功。坚持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每年盯住和干成几件像样的大事,不搞那些看起来热闹、实际没有效果的表面文章,对各种大呼隆的论坛等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坚持调研先行,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少看花瓶和盆景,多看后院和角落”。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现象,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蔚然成风。
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方面,报告提出,要善于抢抓机遇,担当中央赋予四川重任,干成塑造格局、奠基长远的大事。善于转化优势,把国家重大战略与本地情况更好地结合起来,找到符合地方特色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善于守正创新,克服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用改革的办法、开放的手段破解难题,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善于统筹兼顾,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实践标准,不断提高在复杂环境、多重约束下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建立全省经济发展责任体系,倒逼高质量发展。
报告指出,要坚持人民至上、依靠人民。真心实意为人民而干,真正办好老百姓急难愁盼的事,未来五年的民生大事要办得更实更具体。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管“跑冒滴漏”,压减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标尺,回应人民关切,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齐心协力推动四川各项事业发展。(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